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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技术决议(TC11-2024-02),我中心制定了决议中新版标准的实施方案,并修订了CQC-C1101-2020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汽车》

新版标准的实施要求如下:

1、 新申请认证车型,相关标准实施日期见附件。

2、 申请标准换版的车型,按附件“需进行补差试验情况”进行试验,试验合格后换发新版标准证书;如无补差试验,直接换发新版标准证书;已经出厂、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车型,无需申请标准换版。

3、 在附件中标准换版期限内未完成相关标准换版的,相应证书将被暂停,暂停期3个月,逾期仍未完成标准换版的,相应证书将被撤销。

我中心即日起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的认证申请。汽车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,尽量提前开展标准换版相关工作,登录我中心网站产品认证栏目提出认证申请。

具体事宜可咨询认证工程师,电话:010-83886968。

附件:汽车CCC认证依据标准换版清单 .pdf

中国质量认证中心

2025年2月17日

来源:中国质量认证有限公司官网